【盜竊判囚】涉捲投資騙局轉走事主千萬美元 前律師囚逾7年官斥明知騙局仍行事
發布時間: 2022/06/17 15:40
前執業事務律師張有洪於2014年疑被捲入回報率高達兩倍的國際投資騙局,張涉收取投資者1,000萬美元資金後,擅自轉走資金,涉違反信託,早前承認1項盜竊罪,今(17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監7年3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明知投資項目屬騙局,仍替事主完全轉帳程序,令事主血本無歸,被告身為律師違反誠信,其行為嚴重影響公眾對香港法律專業信心。
被告張有洪(70歲)承認1項盜竊罪。法官引述被告求情時指,被告聲稱是受害者,因他認為事主X投資的是真實項目,被告亦真心相信,並希望項目能實現。惟法官不接納說法,從2014年10月的電話訊息內容可見被告早已懷疑項目有問題,被告報案及向其他國家有關當局舉報,因擔心受騙而希望取回自己投資的1,350萬美元而已。
法官續指更差劣的是,當事主X投資有關項目時,被告明知項目是騙局,仍替X完成有關程序及接受轉帳,並違反誠信挪用款項,被告的做法只為取回自己款項。法官指被告即使將該1,000萬美元投資賺錢,用作賠償予受騙事主,亦是法律所不容。被告甚至提及曾計劃相約騙局主腦到深圳見面,要求還款予其他事主,法官認為被告只為取回自己的款項。
法官指被告作為律師,亦是涉款之信託人,理應知道作為信託人之責任,其行為無疑嚴重損害公眾對香港法律專業之信心,被告明知項目屬騙局,相信事主X亦無法取回款項,血本無歸。法官考慮所有因素後,以10年作為判刑起點,基於被告於案件排期聆訊後才認罪,故只獲減刑四分一,另考慮到被告向其他機構舉報事件,將刑期減至7年3個月。
案情指,事主X於2014年9月,透過朋友知悉一個高回報的投資項目Cities Upliftment Program(CUP),並輾轉認識自稱是CUP的中華亞太區代表徐姓女子。
徐向X指CUP項目由紐約聯邦儲備銀行負責監管,資金將由指定律師存放於信託戶口,每天可獲投資額的4成回報,投資者及其家人更獲美國綠卡。
X於10月15日決定投資CUP,徐其後向他出示一份批准通知,指X的投資申請已獲批,X將1,000萬美元轉帳予被告,惟被告於同月20日,轉走有關資金。
被告其後被捕,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於2014年8月25日曾去信美國駐港領事,表示他曾向CUP投資1,350萬美元(折約港幣1.05億元),卻沒有收到回報。被告曾於同年9月前往美國,向聯邦調查局揭發事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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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